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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中华女”--从常识出发,捍卫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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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挪威森林 周六 六月 12, 2010 10:45 pm

笔者首先声明一下前提之一:拒绝暴力.暴力肯定是不能接受的。无论是语言暴力,还是肢体暴力都是不能接受的。无论是现实中的暴力,还是在网络上的暴力都是我不能接受的。
笔者首先声明一下前提之二:尊敬所有有良知、坚守常识的媒体人。《南方周末》等没有远离常识的媒体与记者,长期来已获得国人的尊重。

2010年3月23日发生在贵阳街头,一起原本算不了什么事的“中华女”痛击“记者女”事件,已经成了这两天的头条社会新闻。
事实非常清楚:
一、“中华女”违章驾车,交警执行公务,“中华女”安静等待处分。
二、“记者女”现场强行采访“中华女”。“中华女”躲闪采访。
三、“记者女”步步逼迫“中华女”。
“记者女”:请问你是那个单位的? “中华女”。。。。。。。(不作声)
“记者女”:你为什么不回答我的问题? “中华女”。。。。。。。(不作声)
“记者女”:你这样不接受我的采访是不是觉着很丢脸啊 ?“中华女”。。。。。。。(不作声)
“记者女”:你既然觉着丢脸为什么还要违反交通规则呢? “中华女”。。。。。。。(不作声)
“记者女”:你知不知道你已经丢尽了我们贵阳人民的脸啊?你要不要脸?你觉得丢脸吗?
四、“中华女”:啪!啪!啪!。。。。。。。。。“中华女”与“记者女”互殴。
“中华女”违章必须接受和配合交警的处理,“中华女”动手打人错上加错,应该受到制裁。这一点没有任何人否定。按理说,如此简单的事情,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

可是为什么“中华女”事件又会迅速演化成一个全民大新闻呢?
首先,这个新闻是由掌握了公权力的“记者女”所在媒体故意放大制造出来的。通过贵阳平面与电视媒体,贵州卫视,到中央台,到给各网络媒体的新闻稿实时制造了个轰动全国的新闻。。
我们来看看网易新闻《贵州违章女司机当街扇女记者耳光(图)》http://news.163.com/10/0324/04/62GUOMKM00011229.html的相关新闻报道。
我们再比较一下浙江卫视与贵州卫视的视频,发现好多画面被和谐了。部分语言也偷换了。
1,标题:一台普通中华国产车“被豪华”。利用近期富二代飙车案来往普罗大众的仇富矛盾上转移。
2,公开了中华女证件号码和工作单位,并强调是房地产公司,想往房价过高的社会人民内部矛盾上转移。
3,中华车牌照被盗而非无牌,可贵州卫视 “如实报道”无牌照驾驶,有误导观众成分。
4,宣称是联合执法,记者什么时候有执法权了?
5,视频剪辑明显,一上来记者挑衅提问的部分过于突兀,前面更多的铺垫被删除了。
6,“把娇柔的女记者打成这样,这女司机真该人肉一下,太嚣张了!” 这算是新闻媒体的用词么?事实是互殴。
7,“这件事情已经引起了贵州省、贵阳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明天应该会有回应。”贵州电视台有关人士告诉红网记者,目前贵阳市正在积极开展“三创一办”活动,这件事情太恶劣了,“公安部门相关人士已表示,将严肃处理此事”。——领导同志们多花点心思抗旱如何?
笔者发现此新闻是春秋笔法,可也涉及到到了部分真相。

下面是笔者的提问。

问题一,“中华女”必须回答“记者女”的问题吗?
“中华女”不是公众人物,新闻媒体有权利报道违章事件;媒体与记者无权利强迫“中华女”接受采访。记者更加没有权利为了新闻价值诱导“中华女”回答问题,无权利去侮辱人。

问题二,公共媒体有权暴光公民的个人隐私吗?
公共媒体当然没有权利暴光公民的个人资料,全部隐私。

问题三,为什么违章还打人的中华女反而赢得了八成以上的民意同情与支持呢?(依据腾讯网的民调结果)
公民同情中华女的实质是的实质是:“中华女”始终并无话语权。
“中华女与记者女双方实力并不对等。有警力撑腰,挟道义法律。已经不是记者。剪辑真相扰乱视听,玩弄舆论自然也不在话下。“中华女”始终并无话语权。
中国没有新闻独立,也就没有独立的新闻。所有新闻都是无数类似事件的累积和爆发。都是寓言和预言。其精炼精彩超乎想象。”

问题四:媒体的公信力就是如何丧失的?
记者和媒体的天职是记录报道真相。这是其它国家职业媒体人令人尊重的原因。所以说媒体是第四种权利。
媒体舆论监督,新闻报道是要公开,公平,客观的! 如果对正义没有歧义的解释,那还是要再加正义。贵州媒体的采访报道,视频报道蒙太奇,文字报道春秋笔法。“公开,公平,客观,正义” 四条都被践踏和侮辱了。
媒体动辄用监督来说事,那谁来监督媒体?媒体都是官媒,P民能监督官么。

问题五:谁剥夺了谁的尊严。谁拥有尊严。
“记者女”侮辱了“中华女”是事实,
“记者女”损害了“中华女”尊严同样是事实。
可是,两个女人之间的这点事情,日常生活里常常发生的这点事情,真的在有那么严重吗?

问题六,公民为什么如此痛恨“记者女”呢?(依据腾讯网的民调结果)
公民痛恨的其实已经不是“记者女”。
最最关键的原因,其实是公民痛恨媒体借用"公权力"打压"中华女"。

问题七:谁还原了事情的真相。
  视频报道蒙太奇,文字报道春秋笔法。中央媒体与贵州媒体,包括大部分媒体没有真正公开全部的真相。媒体的公信力就是这么丧失的!P民喜欢称呼CCTV为CC***是有原因的。
  同时,又是媒体提供了事情的真相,浙江卫视在这一事件中,坚守了一个媒体的常识。令人尊重。
  然而,最终还原事情真相的是网民,是公民。

问题八:公民和学者难道真的有权利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嘲笑“记者女”吗?
几天前“中华女”的尊严被践踏。
今天就已经是“记者女”的尊严被践踏了。(网络上的许多言语已经严重践踏“记者女”的尊严了)。
这样下去,明天就轮到你我自己的尊严同样会被肆意践踏。
当遇到一个手中拥有更大权力、更强势的人与机构面前时,你我就都是一个“中华女”了。
悲哀在于,多少人常常以正义者的姿态去剥夺它人的尊严,侵犯它人的权利。

问题九:谁远离了常识,谁失去了尊严。
发生在偏远省份的两个女人之间的小小纠纷,演进成了一个全民性的公共事件。不能不说媒体的力量已经非常强大。
在这个过程中,到底是谁失去了尊严呢?
首先是“记者女”失去了尊严。
然后是媒体失去了尊严。(浙江卫例外)
最后是拥有这些媒体的公权力被它自己的行为完全剥夺了尊严。
“记者女”从剥夺一个公民的尊严开始,最终剥夺了自己和媒体的尊严;
媒体从剥夺一个公民的尊严开始,最终却剥夺了媒体后面公权力的尊严。

结论:
让媒体做它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记录和报道事情的真相,不要和公权力沾到一起;
让公民做它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捆绑公权力!!

挪威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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