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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游精佑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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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游精佑出狱。 Empty 热烈庆祝游精佑出狱。

帖子  Admin 周日 七月 11, 2010 11:08 am

游精佑,西南交大理工286班学生,90年毕业,桥梁工程专业。桥梁高级工程师,曾任向莆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 因为严晓玲事件而入狱,从而引发了网络有关中国法律的热议。
  
  2008年2月10日晚,福建福州闽清县医院向110报警,称有一位女子被人背来扔在医院,该女子已死亡。当晚11时许,家住梅城镇梅溪路563号的林秀英闻讯,赶到急诊室对死者进行辨认,确认死者系其女儿严晓玲,并反映2月10日晚,其女严晓玲接到其男友聂志雄电话后出门未归,直至前一个小时,聂志雄与他的朋友告诉其女儿在县医院急救。林秀英赶到医院,看到女儿恐怖的遗容,听到周围人的议论,认为女儿是被轮奸致死。据林秀英回忆,2008年2月11日,聂志雄带人将她接到闽清县医院,她看到女儿严晓玲的尸体,晕了过去。
  2008年2月12日,严晓玲家属向闽清县公安局提出严晓玲系被人奸杀,并要求对严晓玲死因进行解剖检验。闽清县公安局法医对严晓玲尸体进行了解剖,并提取死者心血、阴道内容物、子宫及双侧输卵管等体内器官后,分别送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与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作进一步德病理学、理化和生物物证检验。2008年3月13日,福州市公安局作出“送检血液中未检出毒物和送检阴道内容物未见人精子”的结论,福建省公安厅作出“输卵管妊娠并破裂”的病理诊断。闽清县公安局根据上述鉴定,作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法医学鉴定结论,并将鉴定结论告知了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闽清县公安局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做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制作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告知林秀英。然而,林秀英全家均认为,凶手一定是聂志雄。林秀英要求闽清警方立案抓捕聂志雄,遭到拒绝。她认为这给嫌疑人提供了串供的时间。
  从2008年4月起,这位不识字的妇女开始不断向县、市、省各级相关部门举报,要求“明查此案,严惩凶手,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不过一直没有结果。她得到的答复只有一个:严晓玲属正常死亡,不予立案侦查。林秀英要求重新尸检,得到的答复是先交5万元。林秀英说:“刚开始我是控告聂志雄等人轮奸我女儿致死,后来闽清公安局长期不处理;后来在闽清有人告诉刑警队的队长林宗颖、治安科科长卢贤丁和县检察院的涂检察官等人和聂志雄等人一起合股开的“丽歌KTV”。她越发认为:“有人要包庇聂志雄”
  
  2009年5月,林秀英碰到了范燕琼等人。范燕琼听到林秀英的哭诉后非常同情,遂帮助当事人林秀英整理口述,并写成帖子、陈述冤情,希望以此引起政府重视,彻查真相。2009年6月22日,她将林秀英提供的严晓玲案材料,整理成了《福建闽清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惨绝人寰、诉告无门》一文,发到一些境外维权网站“参与”网。这篇文章,经林秀英本人确认之后,范燕琼把文章传给境外网站编辑,由编辑修改后,更题为《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并于6月22日晚23时许将帖子发布到互联网。
  2009年6月23日晚间起,新浪、网易、天涯社区、凤凰、中华网等多家知名网站论坛出现《严晓玲,她比邓玉娇悲惨一万倍!》、《惨绝人寰:闽清常现无名女尸 严晓玲被8人轮奸》等帖文,引起网民广泛关注。
  2009年6月24日,福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警方的鉴定结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轮奸致死问题,帖文完全失实,纯属造谣
  
  2009年6月26日,福州警方开始大规模抓捕网民,当日下午四点,连江县坑园镇派出所陈永兵所长带领的警察抓捕范燕琼
  
  2009年7月1日凌晨一点,吴华英在家中遭遇福州马尾公安局警察抄家搜查,被抓走。
  
  2009年7月5日下午四点,游精佑被福州马尾公安局从尤溪办公室带走。

  至2009年7月中旬,共有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提供电脑写文章的陈焕辉夫妇、复印店老板、借摄像机给游精佑的郝刚,帮助上传视频的郭宝锋、林秀英、林爱德、为林秀英购买手机的陈仰东、上访户黄财漂、帮助摄像的李子山等十多人被抓,后定为涉嫌诽谤案同案人的有八人,并办有取保候审手续。
  
  2009年7月6日,刘晓原律师接到游精佑妻子的电话,称游精佑留下委托书,请刘晓原律师为他的辩护人。
  
  2009年7月15日下午5点半左右,福建网民郭宝锋在厦门在其所在的公司被马尾警方几位警员围堵,然后被带至马尾公安局辖下的快安派出所连夜审讯。次日凌晨,警方签发了“涉嫌诽谤”的刑事拘留通知书,郭宝锋被正式拘留。然而,郭宝锋趁看守的警察熟睡之际,利用手机向微博客网站Twiiter发送SOS求救信息,引发一系列的连锁效应,这个案件由此开始广为人知。
  
  2009年7月27日,刘晓原与林洪楠律师、林忠律师、金光鸿律师第一次会见三位网民。
  
  2009年7月31日,福建警方变更罪名,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人被以诬告陷害罪正式逮捕。
  
  2009年9月18日,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发出《关于坚持无罪推定原则,忠实于事实真相再次建议对涉案网民访民无罪开释法律意见书》
  
  2009年12月28日,刘晓原、李方平、金光鸿律师发出了《关于提请关注林洪楠律师被停止执业一年的公民建议书》
  
  2010年1月31日下午1时31分31秒,北京有网民在“福建大厦”和福建驻京办事处,准时大呼一声:“由京幼”,呼叫完毕即自行离开的“快闪”行为艺术活动,以表示对三位网友的声援。
  
  2010年3月19日上午,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再度开庭,检方提出因证据不充分,要求再次补充侦查,获法庭同意,决定延期审理,整个过程仅持续了约2分钟。当日,200名当地以及从全国各地赶来的网民在法院外守候,关注庭审进展,与在场的警察、便衣和某些不明身份人士产生肢体冲突,这些网民通过微博客传递现场消息、图片,一时间成为传播热点。
  
  2010年3月19日,美国通讯社美联社以《互联网催生新一代中国活动人士》为题对本案进行报道,该报道迅速被全球各大媒体转载,其中包括有相当影响力的《纽约时报》;3月23日,德国最知名的媒体《明镜周刊》以《中国的互联网活跃人士——中国当局为何害怕网络》为题也对本案进行报道,表明该案件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
  
  2010年3月27日,网友吴淦(屠夫)、张辉等人在北京马甸南路湘都酒楼举行马尾3.19情况说明会,来自全国的各界人士共50余人到场,共同观看现场影片,并在德先生负责人张辉的主持下举行了公民研讨
  
  2010年7月4日,被诽谤罪判刑一年的游精佑,刑期已满要走出看守所。在三网民诽谤案中,他是第二个获得人身自由。6月30日,网民吴华英第一个走出看守所。如今,重病在身的范燕琼仍被羁押在看守所,要等到2011年6月26日才能出狱。
  
  2010年7月5日,刘晓原律师在博客中披露:昨天上午,大概是在十时左右,我接到游精佑妻子电话。她问我,已经是十点钟了,游精佑为何还没有被释放?6月30日吴华英被释放时,是上午九时三十分出来的。我劝她,再耐心地等一会,不用太着急,游精佑一定要出狱。如看守所不让他出来,就会构成非法拘禁。我问她,去了多少人迎接?她说,四十多人,家属有二十多人。晚上十时多,我忍不住又给看守所所长打了电话,想反映游精佑被拖延释放之事。但他的手机和办公室电话,还是没有人接听。从网上获知,有些网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赶来了福州。要求网民们离开福州回老家。南京来的一网友,可能是与福州警察发生言语冲突,当晚被福州警方给带走了。晚上十一时许,我接到游精佑打来的电话。他说,自己刚刚从看守所出来。我问他是什么原因。他说,据看守所的解释,从上午八时起,电脑程序就坏了,现在才抢修好。他还说,马尾区公安局也来人了。电脑程序坏了,无法及时放人。这样的一个解释,与云南李荞明在看守所死后,用玩“躲猫猫”游戏作解释,手法非常地相似。如此低级的说辞,除了欺骗自己外,还能蒙骗民众吗?电脑程序坏了,半夜才放人,又给司法增加了一大笑料。半夜释放游精佑,不可能是电脑坏了。真实原因应是担心网民迎接,担心网民们拍照“狂欢”。 福建三网民案一开始就很荒唐,想不到结尾会更加荒唐(范燕琼君还没有出来,不能算是最后结尾),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如今,重病在身的范燕琼君仍在看守所被羁押,家属想保外就医也得不到批准,她要等到2011年6月26日才能出狱(我以为,法院计算刑期有误。范是2009年6月26日被传唤,她被派出所扣留一天后,即在6月27日转为刑事拘留。她是从6月26日起就失去了人身自由,故刑期应从当天算起才符合实际)。
  
  最后,刘晓原律师感慨:有人问我,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丧失主要原因是什么?我答,执法不守法。
  
  后记:
  游精佑虽然同情、关注访民,但并不赞成或鼓励上访。这个制度建设计的狡猾阴险之处在于:你在受害之后,永远找不到或很难找到直接的施害着,也找不到解决问题的人。你面对他们的人可能本性善良,甚至想帮你解决问题,但他们根本没有能力帮你,信访接待就属于这一类。
  游精佑害怕访民陷入幻想,浪费金钱和生命,但访民们眼前能捉住的只有这个幻想。官方制造幻想的成本很低。所以他们会不断完善幻想,甚至不时抛出新的幻想,但访民们知道吗?当周老大在布置两会安全讲要做好信访工作,最后却是要坚决打击闹访缠访。
  
  刘晓原律师的福建网民案系列博文
  
  再次建议对涉案网民无罪开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f2nz.html
  
  关于林洪楠律师遭报复性执法被停止执业一年的紧急呼吁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gfoz.html
  
  就网民案“3.19”庭审,北京市民致信福建省委书记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hi7g.html
  
  就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发出第六份法律意见书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hiup.html
  
  看守所半夜放人,是否也在“躲猫猫”?
  http://liuxiaoyuan.blshe.com/post/3388/56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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